各专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根据商务部、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协会已在全国(共四批)开展了中国塑料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推动行业自律,保障塑料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行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遵照商务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协会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国塑料行业开展第五批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是我协会为会员企业服务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做好我国塑料行业(第五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是从事塑料加工及其相关产业的生产、贸易等企业都属于参评范围。
二、评价程序
此次评价工作是在原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塑料行业的特点和会员企业的经营性质,经专家讨论研究后,将原有的评价指标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不同类型的企业量身设计了贸易型和生产型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二部委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专业评估机构评价以及专家论证,然后协会将参评企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国家商务部和国资委备案。同时该结果在中国塑协网站、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和中国网络电视台公布,并收录在商务部编制的《中国商务年鉴》和我协会编制《中国塑料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中,向驻外经商机构、驻华使领馆、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推荐优秀企业。
三、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12年3月1日-2012年6月30日。
四、几点要求
1、请各专委会、地方协会协助做好对会员企业的宣传、资料信息把关及执行工作。参评企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按照申报要求做好申报资料工作。
2、请欲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寄送到我协会,同时电子版发送到E-mail:liushu670@163.com。
申报书可从协会网站(www.meiyue168.com)“信用工作”栏目中下载。
3、本着“为行业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收支平衡”的原则,经商务部信用办、国资委协会办批准,向参评企业收取初评费9000元。请参评企业在向我协会提交申报表的同时,将初评费一次性汇入我协会如下账户:
户 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200003609014476350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115室 邮 编:100740
1、申报联系人:刘 姝
电 话: 010-65268096 13661255719
传 真: 010-65278590 65268096
E-mail:liushu670@163.com
2、技术支持联系人:蔡文斌
电 话: 010-52691903 13552321427
传 真: 010-52691845
E-mail lry081@sina.com
附件:中国塑料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201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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